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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1-02-20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春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精神,总结“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分析把握当前面临形势,谋划“十四五”,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孙铁讲话。

  会议认为,“十三五”时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任务的关键时期。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团结一心、拼搏奋进,知重负重、克难攻坚,优服务促发展,补短板提质量,强监管保安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圆满收官、成效显著。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得到全面落实。二是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显著增强。四是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五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回顾“十三五”,总结2020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紧盯时限标准,高效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四是严格执法监管,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是严守安全底线,有效防范和应对生态环境风险。七是强化宣传引导,注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八是全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

  “十三五”时期成为迄今为止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认识程度之深、政策举措之实、投入力度之大、改善效果之好、群众满意度之高前所未有,为“十四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领航定向、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地、各部门的各尽其责、通力协作,更得益于全系统的真抓实干、奋力拼搏。

  会议指出,要认清形势,保持定力,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

  一是全面把握“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减污降碳”是工作的总要求,“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是奋斗方向,“两个坚持”“三个治污”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系统观念是必须坚持的工作原则。

  二是充分认清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还没有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质变拐点还没有到来,生态环境领域短板尚需加快补齐,工作范围和领域亟待拓展,环境风险防范压力依然处于高位,能力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省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稳步提升,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0%左右,努力提高优的天数比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巩固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会议要求,做好“十四五”工作,要做到“六个坚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会议确定,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力争保持在90%左右,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力争保持稳定; 优良水体比例和劣五类水体控制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VOCs、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状况持续良好;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尽快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1+N”规划体系,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体系,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健全监督监管体系。

  二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抓好“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壮大生态环保产业,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

  三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实施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监管。

  四是持续抓好抓实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继续加大整改力度,下大气力办理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督察准备。

  五是依法严格生态环境监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综合采取司法联动、专项行动、“四不两直”、“双随机”、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精准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坚持服务、执法并重,坚决防止“一刀切”等问题发生。

  六是全力抓好项目谋划推进。抓好项目谋划,完善项目库;抓好项目包装,争取资金支持;抓好项目实施,尽早发挥绩效。

  七是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生态环境风险,紧盯垃圾焚烧发电、重大化工项目等引发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八是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突出典型宣传,善用媒体宣传,强化社会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为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取得“十四五”开门红,省厅制定了《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总体工作安排是:1月至3月,开展“两清一服务”行动。4月至5月,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类项目复工推进行动。6月,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行动。7月至8月,启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9月,开展强化监督重点帮扶行动。10月至12月,开展秋冬百日会战。

  会议还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最后强调,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找准工作定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建强生态环保铁军,保持廉洁本色。

  会上,书面传达了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长春、通化、白山、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就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监管有关经验进行了书面交流。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良主持。厅党组书记马军,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旗威、陈绍辉,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尚玲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顾恩大、李伟华、徐兵,厅总工程师沈贵生,厅机关各处室、中部督察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厅机关主会场参会。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长白山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分会场参会。厅机关各处室副处长、中部督察局副局长在厅机关分会场参会。省驻市各监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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