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即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帮助指导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面做好新标准落实准备工作,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8日组织召开《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培训会议。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王海燕副局长对此次培训进行了动员讲话。王海燕强调,五项新标准的出台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急迫需要解决的严峻工作,也是全市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的底线。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利用好这次宝贵的机会,认真对照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把控技术关,提高本单位员工的业务能力,在检车流程中,执行排放检验各项要求,依法开展排放检验。各地分局的相关负责同志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对照新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好检查工作,把机动车检测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王刚同志结合多年机动车领域工作经验,对《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市局大气科负责同志对新标准实施后的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市三十余家机动车排放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地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对新标准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各检测机构对新标准重点内容的理解,为下一步标准顺利实施和严格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了与会检测机构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