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集市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预防重污染天气重点企业管控工作会议,对企业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一厂一策”,编制或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是企业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数据传输正常,污染防治设施出现异常及时报告;
三是重污染天气出现时,企业应按要求随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错峰生产、限产和停产等措施;
四是企业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做好错峰生产、限产和停产计划,以防启动应急预案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会议强调,从11月16日开始,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会同铁东、铁西两区分局,对重点企业落实本次会议情况和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把冬季重污染天气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