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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0-10-29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整治形式主义 改进工作作风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改变工作作风的五项措施》的文件精神,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文件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破解困扰基层的会议、文件、督查检查“三多”问题,切实将中央、省委、市委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一、创新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本着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以切实减少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提升工作效能为目标,对全局各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上报的文件严格把关,从严控制会议规格和发文数量,有效精简了会议和文件,维护了组织的权威。目前我局召开的会议数量与2019年同比下降了20%,其中网络视频会议占80%。下发文件数165件,与2019年同比减少了25%。切实做到了以会风促作风,提升了办事效能,优化了工作环境,为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转变检查方式,减轻基层负担

  市生态环境局精简督查考核,到基层和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时工作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连同经常杀“回马枪”、查看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切实解决检查不走过场的问题,赢得广大党员群众的称赞。

  三、优化监管机制,区别环境监管

  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结合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更新补充。目前,全市已经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企业等6类42家企业纳入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通过视频连线、污染源自动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造成干扰。

  实施区别化执法处置。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行使行政强制权,区别行使行政处罚权。对主观恶意偷排漏排、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严惩重罚;对轻微违法、无心之过或能力不足的企业侧重加强帮扶指导,在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制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11种情形,对2起轻微违法案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截至目前未对任何一家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完善服务机制,提升审批效率

  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精简环评审批事项和范围。继续推行“不见面式”政务服务,按照方便企业原则,尊重企业意愿可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受理、审批和批复文件邮寄等便民措施,确需专家审查的建设项目采取专家函审、电话视频会审等方式进行技术评审。对关系民生且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30类行业的项目免于环评登记;对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环境污染小的55类行业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不需办理环评手续。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建立容缺容错办理机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限,在按法定时限“减半”的基础上,再提速一倍,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做到即到即受理即批复。对复工项目存在非原则性问题实行先办理后补正,落实并联审批,环评批复不再作为其它部门手续前置条件。

  五、主动靠前对接,服务企业群众

  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开展“管家式”服务,用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方式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设立环保咨询服务热线,提供环评报批、环保准入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站式”咨询答疑服务,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行工作为契机,通过网上通告、电话走访等方式主动对接服务企业,组织环保专家通过视频连线、远程服务方式进行“诊疗”,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帮助30余家企业解决治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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