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督办。根据调度情况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半年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1+N”规划已进入起草阶段,其中,我市作为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已谋划5类35个项目,初步确定“2条河恢复有水,2条河恢复有鱼,3个水库、1条河稳定达标”的总目标,基本完成四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初稿编制。《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年)(2019年修编)》中涉及的四平市2020年辽河流域治理项目共22个,其中9个“十三五”续建、新增项目,已开工7个,2个项目处于前期阶段。13个2020年提前启动实施的“十四五”项目,均在办理前期手续。
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剩余26个反馈问题、10件信访案件正在加快整改,其中,26个反馈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个,10件信访案件已办结4件,其余均在按时序推进;持续开展市级督查,截至目前,市级督查231个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95个,203件交办信访案件已办结196件,其余均在积极推进中;151个“绿盾”自然保护区问题已完成整改129个,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53个已完成整治46个,其余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果,去冬今春共出现省定火点151处,较去年同期减少25处,减少比例为14.2%,超额完成省定10%的工作要求。2020年上半年,我市优良天数124天,优良天数比例72.94%,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PM10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15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