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健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今年以来,立案61起,结案31件,查封扣押3家,限产停产5家,移送拘留8起,收缴罚没款620.74万元,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执法改革。为解决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打破执法队伍“倒金字塔”格局,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下沉,打通环境执法“最后一公里”,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一级执法队伍改革,成立铁东、铁西两区分局,细化责任落实,实行“局队合一”工作管理体制,为切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健全监管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突出重点、提高效能。根据事权划分重新编制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积极探索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已开展双随机检查32家次,现场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均按要求及时公开。
推行信用监管,创新执法方式。按照四平市信用办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举措,研究制定了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实施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环保失信行为等惩戒举措。按照《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依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环境信用状况等级进行评价,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构建,明确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并将检查实施清单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对接,创新多元化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