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因重点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未达到年度水质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关于对四平市实施区域限批的函》,自印发之日起对四平市铁东区、铁西区全境暂停审批除环保基础设施类和民生类项目外的所有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保区域限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变压力为动力,韩福春书记、郭灵计市长多次召开会议,对辽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坚决落实责任,全力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四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并投入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能力由9万吨/日提高至18万吨/日,解决了多年来2-4万吨/日污水直排问题。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 实施重点污染源精准管理,落实驻厂式监督,对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实施管家式服务,南北河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以上。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58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加快河道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河道两岸保护带内土地流转576.9公顷,建设沿岸保护带460.1公顷,有效遏制了农业面源污染。通过控源、截污、治理、严管、修复等措施,实现林家断面水质明显改善,2019年一季度各项指标均稳定达到五类水质标准,水质改善幅度在国家第一季度考核中排名第一,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5月15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解除四平市区域限批有关意见的函》,提前3个月解除对我市涉水建设项目的“限批”禁令。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2019计划投资约22.1亿元,实施条子河流域治理项目15个,实现流域水质明显改善,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