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六型”机关创建工作的要求,市环保局在建设“创新型机关”上下功夫,取得了一些创新工作成果。
一是积极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创新”大讨论活动。制定了《市环保局创新工作制度》。领导带头,勇于打破陈旧的思想禁锢和体制机制障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实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区域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
二是突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难题,启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面对我市煤烟型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地面扬尘污染、秸秆焚烧污染和工业污染仍然较重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科学分析,6月1日,启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针对我市大气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关键环节,在城市面源扬尘污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禁烧秸秆等5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落实29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同时,划分大气环境监管网格,实现立体化、全方位、网格化的联动监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市本级环保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大力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促进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共同治理的理念正是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为环保工作带来的新突破。
三是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建立企业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和环境执法人员数据库,开展环境监察人员与监管企业双随机抽检工作。3月份, 随机抽取16名监察人员,用两周时间,对市区、梨树县、双辽市、伊通县及辽河农垦管理区44家随机抽取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通过“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促进了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四是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了与公安、检察机关专门联络、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工作,形成及时、快捷、高效的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络机制。针对重点案件按照一事一会商的原则办理,针对具体案件不定期地召开会商会议,实行重大环境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破坏生态环境预防机制,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内生态环境损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