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严某某案
严某某,男,1946年8月出生,汉族,某市人,硕士文化,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入党,1997年11月任某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2007年9月被免去某市环保局副局长职务,2007年9月起协助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工作,2008年4月退休。
自2003年起至2008年,严某某在担任某市环保局副局长、协助某市环保局领导班子负责相关工作期间,利用分管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环境辐射管理,负责某某湾环评项目、相关政协提案落实工作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6万元、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余万元)、4000欧元(折合人民币4万余元),共计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至2004年下半年,严某某利用分管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联系市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等职务便利,擅自同意该中心设立加快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速度的“绿色通道”,使该中心违规收费,并为该中心主任吴某某及其弟吴某谋取利益。期间,严 某某先后收受吴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
2003年至2007年,严某某利用分管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负责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监督管理等职务便利,先后帮助某公司获得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环评资质由乙级晋升为甲级,环评范围增加冶金机电等内容;利用负责“某市某某湾沿岸化工石化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以下简称“某某湾环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某公司承接部分某某湾环评项目。2004年4月,严某某赴德国、南非考察期间,收受某公司总经理王某给予的1000欧元。2005年1月,严某某得知王某即将赴美国出差,即要求王某筹措2万美元给其居住在美国的女儿严某某。同月中旬,王某赴美国时,便将自筹的现金2万美元交与严某某。2007年9月,严某某赴德国等地考察期间,收受王某给予的现金3000欧元。
2005年1月至2008年3月,严某某利用分管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联系辐射监督站等职务便利,通过加快业务申请及环评报告的审批速度等,帮助辐射监督站谋取利益。期间,严某某先后收受辐射监督站站长陆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0.8万元。
2004年至2007年,严某某利用负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某市第十届委员会“上大法学院一带的恶臭应尽快消除”提案的协调、落实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某某公司承接某某青东农场污水处理工程的方案设计业务;利用分管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的职务便利,帮助某某公司承接某市东方储罐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场改造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务。2005年至2008年,严某某先后收受某某公司匡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4.6万元。
2000年起,严某某利用分管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负责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规划审批等职务便利,帮助某某理工大学获得乙级建设项目环评资格证书,推荐列入规划环评单位,加快环评报告审批速度。2006年至2009年,严某某先后收受某理工大学环境咨询研究中心负责人张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购物卡。
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严某某利用负责某某湾环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环科院承接某某湾环评项目。2007年6月、12月,严某某先后收受环科院朱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万元。
2002年至2003年,严某某利用分管市环保局监督管理处、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等职务便利,帮助华净公司承接大众公司空压机噪声治理及汽车试车场音障设施工程。2007年至2008年,严某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帮助新华净公司承接某市外环线(一期)噪声治理工程三标和外环线(二期)某某段噪声治理工程续三标的声屏障工程。2007年下半年、2008年10月,严某某先后收受华净公司及新华净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40万元。
2009年12月,某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12月,中共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严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点评
领导干部如何站好最后一班岗,这是一道人生的选择题。而面对选择时,有的领导干部抱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心态,在退休前大捞一笔,最终却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这种所谓“59岁现象”在一些腐败案件中屡见不鲜。 某市环保局原副局长严某某就是这样的一个活教材。具有硕士文化程度的他在同时代人中是凤毛麟角,凭着自己的努力,从一名普通干部一步步成长为厅局级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之初,尚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追求上进,在干部群众中赢得了不错的口碑。然而,自从担任市环保局副局长以后,随着年纪的增长,心态发生变化和扭曲,从此开始不择手段追逐金钱,先后利用分管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环境辐射管理,负责某某湾环评项目、相关政协提案落实工作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即将退休的他,还抓住最后时刻疯狂受贿,仅2007年下半年、2008年10月,先后受贿一家公司40万元。严某某案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越是接近政治生命的“黄昏”,越要坚守做人、做官的底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做到“留得住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