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分局: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信访工作条例》《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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